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國創中心工業軟件產業發展中心宣傳視頻剪輯製作服務采購項目 。
2.項目預算:最高限價¥ 60,000.00 元。
二、項目需求
1.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付成果驗收完成之日止 。
2.服務方式: 根據采購人要求提供服務交付成果 。
3.需求及主要參數:詳見《采購用戶需求書》。
三、報價及結算方式
1.最高報價限價:¥ 60,000.00 元(大寫人民幣 陸萬 元整),報價總金額是固定價且是唯一的,不超過本項目最高報價限價。
2.結算方式:雙方完成合同簽訂,且采購人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後,30個日曆天內支付至合同總價的30%;自交付成果經采購人驗收合格,並收到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後,30個日曆天內支付至合同總價的70%。
四、供應商資格:
(一)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複印件;若以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響應,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授權書,並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3)供應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供應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與所參投的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不為同一人且與其他供應商之間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三)供應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五、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時間和遞交地點:
郵寄遞交:在 2026 年6月16日14:30前將響應文件郵寄至 廣州市黃埔區開達路166號至泰廣場A5棟10樓,聯系人:吳工 13416237590 。
六、磋商
磋商在競爭性磋商文件確定的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磋商方式采用線上磋商。
七、采購人不承擔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所發生的任何費用。采購人因故取消或中止采購活動,供應商無條件服從,因采購活動產生的費用供應商自行負責。
八、采購人對采購文件有最終解釋權。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國創中心工業軟件產業發展中心
聯系人: 吳工
聯系電話: 13416237590
附件: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國創中心工業軟件產業發展中心宣傳視頻剪輯製作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國創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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