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至泰中心机房三期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至泰中心机房三期建设
2. 数量:1项;
3. 简要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至泰中心机房三期建设 1项 91,190.14元
(1)详细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成功登记领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 9 月 1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66号至泰广场A5栋10楼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66号至泰广场A5栋10楼
联系方式:郭老师,18566220569(电子邮箱:guowei@ncti-gba.cn)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至泰中心机房三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
工业软件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 9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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