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154号)称,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有关文件,大湾区国创中心等单位获批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标志着大湾区国创中心高端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高地建设,迈上新的重要台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牌匾
大湾区国创中心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将充分发挥优势,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工程硕博士培养—博士后科研训练”人才培养链,按照国家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和博士后工作相关要求,提供全方位支持、政策指导和服务管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和博士后人员培养提供坚实保障,为大湾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吸引、培养和储备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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